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、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民政部印发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及《江苏省颗粒学会标准制定程序》的相关要求,由江苏省颗粒学会归口,南京长江江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、河北康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提出的《再生1,3-二甲基-2-咪唑啉酮》、《再生二乙二醇单乙醚》、《再生原料生产的二乙二醇丁醚乙酸酯》、《再生原料生产的二乙二醇单乙醚乙酸酯》等4项团体标准,经多次调研、内部讨论、召开专家技术审查会等工作,已形成了征求意见稿。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公示期间,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认真审阅标准文本,对本标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,并于 2026年6月6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《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》反馈至团标编制组,逾期未回复按无意见处理。
联系人:张竣
邮箱:1035897135@qq.com
电话:13401902060
江苏省颗粒学会
2026年5月7日